关于印发《智能学部机器人与先进制造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规范、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了《智能学部机器人与先进制造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经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智能学部
2025年1月9日